2020年2月22日 星期六

敬鵬大火


我與章委員、江委員於106年提出104年新屋大火案的調查報告後,又與章委員於前幾天提出107年敬鵬大火案的調查報告,心情很沈重。
這兩案,都發生在桃園市、都發動大批警消救火,都派員進入無人的空屋,都是6名消防員殉職,都是指揮官指揮不當,都糾正桃園市政府。
所以,敬鵬大火案是新屋大火案的翻版,白白折損進入三廠的6個消防員,卻沒有救出任何受困民眾,2名外勞還在隔壁三廠被活活燒死,讓人心痛到極點。
指揮官不看平面圖,也不詢問敬鵬人員,所以不知道有近在咫尺的出入口而繞最長的遠路救援受困6警消,也不知道有二廠、三廠之分而未曾派員救援2外勞。
因此,勞師動眾,投入大批警消人力,耗時約8小時,卻抬出8具屍體,只有一位受困消防員被一位經驗豐富的教官救出,實在令人扼腕。
火災瞬息萬變,稍有不慎,就會釀成無可挽回的重大悲劇。救火指揮官身負救災的重責大任,偶有疏忽就會讓打火弟兄「出師未捷身先死」,應該深切檢討,引以為戒。
使徒保羅說:「你們要謹慎行事,不要像愚昧人,當像智慧人。」
願神保守所有警消人員,出入平安,使命表達。
求神祝福安慰殉職警消及死亡外勞的家屬,撫平傷痛,主恩永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