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1月10日 星期日

公投亂象


經過一年調查,我和陳慶財委員共同提案彈劾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,經審查會記名表決通過。
全民公投是具有歷史性的大事,中選會是辦理公投的獨立機關,本應謹慎依法行政。
然而,中選會將政府意見書公告後,短短一星期,只因行政院來函提出修正意見,竟違反法定期間規定,不經委員會審議通過,重行公告修正意見書,以取代經合法公告的原意見書,導致必須依法院裁定撤銷重行公告,又花費900餘萬元刊登原政府意見書,重傷政府公信力。
陳前主委因公投亂象而辭職,如今又因彈劾案而被移送公懲會懲戒,令人感到非常遺憾。
近年來,政黨輪替頻繁,相關決策反覆,政治掛帥,民意高漲,官員實在難為。
在此看似混亂的時代,唯有恪遵法令,依法行政,不計個人得失,才能穩穩站立,獲得人民的支持與肯定。
詩篇第一篇,開宗名義記載:
「不從惡人的計謀,不站罪人的道路,不坐褻慢人的座位。
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,晝夜思想,這人便為有福。」

《報導連結》辦理公投失當 監察院通過彈劾前中選會主委陳英鈐-民視新聞/民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