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10月27日 星期日

不當管教


前幾天,應國教署邀請,擔任「108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工作會議」講座,向北部高中的教職員講授「監察院調查不當管教及處罰案例分析」。
短短50分鐘講課完畢,看到200餘位聽眾,個個面色凝重,這是我以前演講從未遭遇的事。
老師對學生不當管教或體罰,有些學校未依法通報、調查或懲處。
我們啟動調查後,不少老師、行政主管、校長和學校被懲處、罰錢、國家賠償。
為了保護孩子,身為監委必須扮演得罪人的角色,也是無可奈何。
聖經上說:「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;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」
因此,父母管教子女,老師管教學生,如果採取合法適當手段,是應該被肯定和祝福的。
而我們,時常會有犯錯的時候,所以非常需要神的管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