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易程序
近日,我提出調查報告,請司法院針對刑事簡易程序研議修法。銓盛律師事務所向我陳情,經過深入調查,發現司法院居然為了減輕法官的負擔,讓1年約12萬個案件,沒有經過通常程序審判,大多數被告沒有看過法官,有些人連檢察官也沒有看過,就被用簡易程序判刑,可能嚴重侵害被告的訴訟權,有違憲之虞。報告通過後,監察院會函請司法院修正刑事訴訟法,如果遲未修法,會考慮聲請釋憲。調查此案,看到陳情人、法學專家以及民間團體共同關心被告人權及提供寶貴意見,覺得受益良多。這只是一個起步,是否能夠修法完成,還有待更多人一起努力。
求神祝福,加添力量,為保障人權盡一點心力。
《報導連結》簡易判決有違憲之虞 監委提請司法院修法 /東森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