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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月9日 星期一
改過自新
去
年被我和章委員提案彈劾的曾法官,今天被職務法庭判決罰俸10個月。
有人說,曾法官是暴走法官。司改會也將其評鑑為慣犯,認為他不適任法官職務。
我在約詢曾法官時,感覺他雖然心情低落,但態度很好,頗有悔意,也願意承擔責任。
聖經上說,世人都犯了罪,虧欠了神的榮耀。人非聖賢,誰能無過呢?
曾法官雖被罰俸,卻保住了法官職位。希望他能珍惜神賜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,當一個為民申冤的好法官。
相關報導連結:
《自由時報》
恫嚇被告要羈押 桃園法官曾雨明罰俸百萬
以上照片轉載自《自由時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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