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監6囚越獄案,監察院上個月通過我和楊美鈴所提彈劾案,前天又通過我們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案。
6位受刑人自始至終並無傷人之心,所以,雖然取得槍械彈藥,見越獄無望,透過媒體向世人表達幾項訴求後,集體舉槍自盡。
有一項訴求讓我很感動,他們說:身犯重罪,出獄無望,因每月勞作金只191元,連買內衣褲及收活必須品的錢都不夠,一輩子要靠親人接濟,生活毫無尊嚴,所以以死表達訴求。
我們調查發現:監所勞作金有人每月領一萬多元,有人才領一百多元;受刑人有些穿名牌內衣褲,有些連買內衣褲的錢都沒有;監所對於該給的衣服棉被及必需器具,並未依法給予;超收問題嚴重,每位受刑人平均分配0.6坪,遠低於美國及日本的2坪。
挾持人質越獄的行為雖不可取,但有理的訴求應該受到重視。我們既然提案糾正,希望法務部能提出對策,必須先讓囚犯活得有尊嚴,才能談教化,才能保障受刑人的人權。
在神眼中,每一個生命都是尊貴的,神所造的人都是好的。縱使是犯了在人眼中十惡不赦的罪,只要真心悔過,都會有贖罪的機會。
我們願意給犯罪的人贖罪的機會嗎?其實,對於聖潔的神而言,我們都是罪人,讓我們學習彼此相愛,多多付出愛心和溫暖吧!
相關報導連結:《今日新聞》雄監挾持事件 監察院再糾正法務部
![]() |
以上照片轉載自《今日新聞》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