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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上照片為《聯合影音》所拍攝 |
103年5月間,一位母親開車進入大雨淹水的地下道,人車遭大水滅頂,她將一對子女用力推到車子上部再用自己的身子頂住,姊弟因而獲救,母親不幸喪失。
我申請自動調查,到現場履勘慰問家屬時,慈母的家屬雖感謝子女被救出,但希望監察院查明市府疏失,能得到國家賠償。
在調查過程中,發現台中市政府確有疏失,提案糾正,市府也願協助國賠並改善疏失,家屬最後獲得831萬餘元國家賠償。
我們能為家屬做的,就只有這麼一點點。因為縱使得到賠償,再多的金錢也喚不回慈母的生命,家屬心中永久的傷痛也不會消失。
這件事彰顯的母愛的偉大,所以媒體用「慈母」、「勇母」來描述這個為子捨命的母親。
世人中,大概只有母親的愛,可以無怨無悔地為子女犧牲。
有句話說:「上帝因為無法親自照顧每一個人,所以創造了母親。」但我認為比較正確的說法是:「上帝因為要照顧每一個人,所以創造了母親。」
我的母親已經安息主懷,很羨慕那些有母親的人。有母親的人是最幸福的,但別忘了行孝要及時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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