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25日 星期四

勇者無懼


時間過得很快,擔任法官20餘年後,擔任監委已經8年。
監委和法官一樣,都是得罪人的行業,秉公處理案件可能六親不認,朋友自然越來越少。
監察院和法院發的車牌,大都只在上下班使用,以免停車在外遭人攻擊破壞。
監委的調查報告及法官的判決書都要上網公告,必須經得起社會的考驗,也須忍受惡意的批評或謾罵。
在調查案件時,看到官員的反應有百百種。有些不但坦承自己的違失,而且表示一切過錯由自己承擔,不願連累下屬,讓人感到敬佩;有些知識經驗不足觸犯法令,不知自己錯在那裡,讓人感到惋惜;有些極力撇清責任,堅不認錯,甚至惡言相向,讓人感到難過。
無論如何,我很感謝神給我這麼好的工作,讓我在辦理各種案件時,吸收各樣知識,擴張自己的視野,磨練自己的耐性。
辦理高雄監獄越獄案,就如以往辦理的繁難案件一樣,在遭遇挫折的時候,上帝是我的避難所,祂的眼目常常看顧我,因此,來自親朋好友的幫助和鼓勵,已經超過我所求所想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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